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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定百科

把广西DNA亲子鉴定结果拿敲诈他人万不可取

作者: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:2014-03-28 00:00:00 人气:393

    在中国,当它在传统文化惯性的作用下,和“夫权”、“父权”、“贞操”等相嫁接时,折射出来的不仅是真实生活的尴尬,同时也是对科技进行的讽刺。面对广西DNA亲子鉴定的消极作用,有人开始担优,这一检验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是否已超出了人们的控制?是否已经造成人们的不良行为?

    案例一:

    孙小姐是国家公务员,未婚先孕,准备做人工流产。她事先来联系为胎囊做广西DNA亲子鉴定,对DNA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坦言,“我准备先后带三个人来检验,希望你们配合一下,他们都同我发生过性关系,只要我打掉孩子,每人答应给我5万元,我可以付2万元作鉴定费”。出于道义,出于职业道德,广西亲子鉴定机构拒绝配合她做这样的一个DNA亲子鉴定。

    一对夫妇带孩子来要求做亲子鉴定。二人称,妻子曾与一大老板发生过性关系,从受孕日期和孩子相貌来看,不像是丈夫的亲生子。当肯定亲权的DNA鉴定报告发到丈夫手里时,他大失所望:“我出钱,能不能给我做一份不是亲生的报告?”广西亲子鉴定机构回答说:“当然不能”!

    这两口子借子发财的美梦未能实现。

    这样的事理会只发生在这一家鉴定机构。据统计,全国二百多家面向社会的亲子鉴定机构,每年出具上万份DNA亲子鉴定报告。目前,国家对此类鉴定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,追求经济效益是多数社会鉴定机构的立业之本,很少有机构会真正在意委托人拿报告去做何用。将DNA亲子鉴定置于金钱与道义之间,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像广西亲子鉴定机构那样能够正确地进行取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