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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生下女儿因申报户口去做DNA鉴定,发现小孩非亲生

作者:中正鉴定 发布时间:2018-12-28 00:00:00 人气:445

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与推进,人们的思想观念也越来越西化,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与时俱进的不断做修改。以前未婚男女同居生活叫“非法同居”,现在则没有了此一说,法律并不禁止未婚男女婚前同居。但随着未婚同居情况的增多,也带来一系列的财产分割、小孩抚养等问题。

95后男子马某和95后女子刘某未婚同居生下一女,因女儿要上学,需要户口本,而马某与刘某因关系紧张,一直没去办结婚证,于是给女儿DNA亲子鉴定,才发现女儿竟然非亲生;马某一怒之下,将因吵架住在娘家的刘某带到自己家中并实施非法拘禁……法院近日审理此案,鉴于刘某有重大过错,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罪情节轻微,对马某免于刑事处罚。

据法院经办法官介绍,马某(男)刘某(女)均系南昌90后。2014年,两人偶然认识不久,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,并育有一女,但两人关系紧张,所以一直没去办结婚证。2017年,其女儿上学需要户口本,因两人一直没有办结婚证,为了给女儿上户口,便给其女儿做DNA亲子鉴定,意外得知:女儿不是马某亲生。养了3年的女儿竟然是别人的,这让马某十分气愤,便伙同家人将因吵架住在娘家的刘某带到自己家中,轮流派人看管。期间,马某要求刘某母亲对其进行经济补偿。因刘某母亲与马某协商不成,便向民警报案,刘某遂被民警解救。法院经审理认为:马某实施了对刘某的看守行为,如果刘

某不赔偿其损失,便不让其离开,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刘某的人身自由,马某具有非法拘禁的主观故意,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;鉴于刘某有重大过错,被告人马某犯罪情节轻微,对马某免于刑事处罚。 该案中,马某得知女儿非亲生,心情气愤能够理解,但他应当理智协商解决或采取诉诸法律的方式处理,而不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。

一步错就可能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,男方在同居期间,若经DNA亲子鉴定后发现小孩非亲生,一定要尽量保持冷静、克制,千万不要情绪激动而采取过激行为。